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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林业行政执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作者:叶有嗣 袁文本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3日 点击数:
林业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可持续发展中,林业负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负有首要地位和基础地位。“三分造林,七分管护”这就充分说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在林业工作中的重要性,但要保护好森林资源,严格林业行政执法就成为主要的措施之一。近期在全县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结合长期的工作实践和采取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就我县“严格林业行政执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分析我县林业执法工作的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几点不成熟的建议和对策,进而来指导林业执法工作,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 一、基本概况及执法现状 旬阳县地处秦岭以南,国土资源总面积为533.1万亩,林业用地面积374.9万亩,其中:国有林业用地面积13万亩,集体林用地面积361万亩,森林覆盖率43.6%。林业执法以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为执法主体,下设林政股、两个森林公安派出所、两个木材检查站、28个乡镇护林站、四个国有林护林站,共有国家林业局统一核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166名,有专兼职天保护林员466名,森林安全干警28人。近年来,在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执法人员以维护稳定为已任,促进发展为目标,建立“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形成了以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为指挥中心,以森林公安派出所为依托,以乡镇护林站、木材检查站、国有林护林站为主体,覆盖全县的保护森林资源整体防范体系。通过组织开展“天保行动”、“猎鹰行动”、“春雷行动”、“破案攻坚战”等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案件286起,其中刑事案件5起,行政案件230起,信访案件51起,刑事判决6人,行政处罚291人,补征各项费用100余万元,责令补栽树木17600余株,责令恢复林地面积60公顷,为国家挽回损失500多万元,所查处的案件在省市历年案件评查中都名列前3名,尤其是森林公安查处的公馆乡猎杀金钱豹案、棕溪镇徐某滥伐林木案中,受到了省森林公安局的嘉奖,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并把徐某滥伐林木案件列为2006年度全省告破十大案件之一,作为案例在全省进行学习。正是大家的不懈努力才确保了我县林业资源免于遭受重大损失,推进了我县林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办案质量差。我县大部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不会办案、办不了案,就是办了案,也经不起时间和事实的检验,事实不清,定性不准。 (二)程序不到位,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执法人员对发现或举报的案件不问不理,放任自流,行政不作为,有的不按程序办事,以个人意志代表法律,口头处置,以收费代替处罚或以罚代刑,行政乱作为。 (三)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为执法设置障碍,执法难。一些地方领导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搞政绩工程,不惜牺牲资源,对由此引发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在调查过程中,说情者有之,让大事化小者有之,有的还为调查设置障碍,影响严格执法。 (四)执行不到位,致使处罚流于形势。一些执法单位为了办案而办案,只在处罚决定下发就万事大吉,缺乏执行监督机制,使处罚决定书成为一纸空文,失去法律的尊严。 (五)执法主体力量薄弱。森林公安是我县林业行政执法的主力军,在现有的28名森林公安执法人员中,正式警察只有16名,已不适应当前的森林资源保护任务,且年龄偏大,还有部分民警体弱多病,不能在岗工作。 (六)经费保障不足,由于缺少充足的办案经费,对需及时外出调查取证的案件材料得不到落实,违法犯罪人员外逃,不能及时抓捕归案,致使一些案件久拖不决,而降格处理或不能处理。 (七)过错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责任追究不够,导致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不断发生。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严格林业行政执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几个方面建议: (一)以法律宣传为突破口,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搞好普法宣传是林业建设的首要环节。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作为专门法律列入普法教育的内容,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墙报专栏、标语口号、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林业建设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到自觉管山护林,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形成依法治林兴林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法制环境,使群众依法办事,政府依法行政,做到防微杜渐,把破坏林业资源的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抓好执法培训,稳定执法队伍,理顺管理体制。当前,环境和生态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我国是一个少林国家,森林的基础还很薄弱,“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生态危机仍然存在。随着我县退耕还林、人工造林、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森林面积不断加大,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关键在人,人的关键在于素质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培训,在人员管理方面,实行县局登记注册,乡镇管理,人员变动需征得主管局的同意,从而保证执法队伍的稳定,在体制上实行全县一盘棋,打破行政区域界线,落实执法责任,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从而保障执法人员能严格执法。 (三)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在保护森林资源中的主体作用。一是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设法解决编制和转警问题,为森林公安队伍输送年轻人才;二是在经费保障方面给予倾斜,确保所发生的各类林业案件都能及时有效得到查处,按照中省市的规定,把森林公安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按政法编制每年人头两万元预算标准执行,并给一定的专项办案经费加大对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三是解决办公、交通、通信条件,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快速反应能力和保护森林资源主力军的作用。 (四)建立执行监督机制,加强相关单位的协调,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执行难是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一是建立案件执行监督机制,谁办案谁负责,确保处罚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二是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避免时效过期;三是要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履行处罚的能力,向法院提供信息;四是要配合法院及时有效的对被处罚人进行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 (五)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严格的程序规定,违反程序则行政处罚无效。因此,必须抓好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责任。要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关于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实施处罚,尤其要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要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xy_lyj 文章录入: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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