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确保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关口镇严明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纪律,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把林改政策关。要求各驻村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宣传林改政策,做到对群众负责,操作时依法按程序进行;二是严把业务技术关。要求各业务人员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勘界踏查、登记造册、勾绘上图、争议调处以及公示等工作,切实做到准确无误;三是严把“民主、公开”关。做到政策、程序、方法、内容、结果“五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同时必须坚持“四签两不准”原则;四是严把工作纪律关。参与林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六不准”和“两严禁”,即不准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参与买卖林木、林地;不准强迫农民转让林木林地,与民争利;不准违规插手集体山林承包经营或招标、拍卖转让经营;不准森林资源评估、设计人员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不准暗箱操作,搞权力承包、垄断承包;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群众负担。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友捞取好处,借机参股、入股、套包集体林地;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转让林木林地;五是严把矛盾调处关。积极妥善处理在林改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信访和投诉案件,及时调处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消化在萌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六是严把工作作风关。要求各参与林改的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入村后扎实有序的开展工作,工作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请销假制度,无酗酒、赌博、态度蛮横等行为发生,确保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