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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棕溪镇对林改档案严要求 | |
| 作者:刘生金 徐玉芳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3日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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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溪镇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对各类资料的收集、保管、建档专题下发了文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资料建档基础工作。要求从文件起草制发、会议记录、林权界畔及权属确定所形成的协议或处理意见都必须通过文字材料记载,将原始资料全部收集保存建档。 二是科学分类,全面收集。按照本次林改业务范围,将资料分为四大类:1、文件类:上级下发和本级制发、上报的各类相关文件;2、图表类:调查、勘界、登记、发证所有的台帐、表册等;3、记录材料类:公示文本原件、会议记录、权属、界畔争议处理材料、历史资料证据复印件、公示中异议处理记录、现场勘界笔录等;4、法定文书类:集体林权承包合同书,拍卖协议书,发证委托书等。 三是严明责任,建档规范。镇林改办主任和业务人员为镇一级保存档案资料和上报县级档案资料的主要责任人,村文书和驻村工作员为村级保存档案资料的主要责任人。并将林改档案资料收集保存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的主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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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胡宏山 文章录入:林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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