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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主体依据幅度一览表

 

 

 

违法行为

执法主体

处罚依据

处罚幅度

 

 

 

 

 

 

 

 

 

 

 

 

 

 

 

 

 

 

 

 

 

盗伐林木

 

 

森林公安分局

《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一款,《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蓄积不足0.5m³的处三至五倍罚款,0.5m³以上的处五至十倍罚款。

 

滥伐林木

 

森林公安分局

《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二款,《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蓄积不足2m³的处二至三倍罚款,2m³以上的处三至五倍罚款。

 

买卖证件、文件

 

森林公安分局

 

《森林法》第四十二条

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

森林公安分局

《森林法》第四十三条

处违法收购林木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

森林公安分局

 

《森林法》第四十四条

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非法狩猎

 

林业局

陕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一款

 

并处以猎获物资源费13倍的罚款。

 

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

 

林业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陕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二款

并处以猎获物资源费13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每人每次2050元的罚款。

 

未按狩猎证规定狩猎

 

林业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陕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三款

 

并处以猎获物资源费12倍的罚款。

 

窝藏违法人员或猎获物的

 

林业局

陕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四款

 

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破坏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

 

林业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陕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五款

 

可以并处实际损失13倍的罚款

伪造、倒卖、出租、转让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运输证和允许出口证明的

 

林业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陕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六款

 

可以并处300元至1000元罚款

非法驯养、出售、收购、利用、运输、携带、邮寄国家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

 

林业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陕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金额13倍的罚款

 

 

 

 

非法经营加工木材

林业局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罚款

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

 

林业局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一款

 

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擅自开垦林地

 

 

林业局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罚款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还的

 

林业局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无证运输木材

 

林业局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罚款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

 

林业局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没收木材,并处木材价款10%至50%罚款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

 

林业局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没收运费,并处运费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擅自改变林种

 

林业局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收回所获补偿,并处所获补偿三倍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

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防火区内单位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

 

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

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防火期擅自在林区用火的

 

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

 

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一条

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志

 

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

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防火期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进入林区的

 

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

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

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无证采集或未按采集证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

 

林业局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

 

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

 

林业局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

 

 

 

 

 

 

 

 

 

在禁牧区内放牧的

 

林业局

《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第十六条

并可以按每只(头)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罚款

损毁、擅自移动封山禁牧标志、设施的

 

林业局

《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第十七条

可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采伐、毁坏古树名木

 

森林公安分局

《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林业局

《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擅自进入林区收购木材的

 

林业局

《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可以并处实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木材的

 

森林公安分局

《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可以并处实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无证经营加工木材

 

林业局

《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备注:本表所列为常见林业行政违法行为且涉及自由裁量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主要条款

 

责任编辑:胡宏山 文章录入: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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